一.基本原则
以服务社科部教学、科研及改善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为宗旨,量入为出,开源节流,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
二.基本制度
现金记帐和出纳、收入与开支分开。
所有支出费用事先需由主管领导批准。
现金储蓄存单开户人与存单保管人分开。
建立收入支出结存帐制度,所有现金收付须有原始票据凭证,并由出纳及主管领导共同签字方可入帐。
会计、出纳每半年进行一次对账,正确无误后由主管领导签字认可结余数,并向部内职工以财务报表形式公示。
三.费用支出的主要内容
为教学科研活动必需支出的、但行政经费不得报销活动经费,如添置改善教师工作条件的设施、用具(包括日常水票)和市内、部内有关会议的餐饮等。
每学期一次行政兼职津贴发放和为鼓励教学科研的奖励,必须以完成学校基本工作量和社科部规定任务等考核指标为前提。
部内职工的困难或特殊情况(怀孕、生产、生病、住院和家庭特困等)的慰问或补助。
部内集体活动(旅游、参观等)交通、餐饮、住宿和门票。
每年两次(敬老节、春节)的慰问离、退休人员的聚餐、礼品。
启动创收新项目的支出费用。
四、以上规定如以后与学校规定有不一致处,应以学校规定为准。
社科部
2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