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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科部部务会议议事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和加强民主集中制,提高社科部党政领导班子的科学、民主、依法管理能力和政策水平,提高决策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度,确保社科部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思想、行动步调一致,根据学校党委指示,特制订本议事决策制度。
  一、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社科部是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直属学校领导和管理的教学工作部门。社科部主任由部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任提名两位副主任组成行政班子,报学校党委批准聘任;中共社科部直属支部委员会由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学校党委批准。社科部党政联席会议即部务会议是在社科部教职工大会和中共党员大会休会期间,决定社科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议事决策机构。
  二、议事决策原则。部务会议根据民主集中制的方针,事先通报、酝酿议事议题,会议讨论充分发表意见,畅所欲言,把各种不同意见公开摆上桌面。在统筹协调的基础上统一思想,根据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形成集体决策。集体决议和决策一旦形成,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无论是否有保留意见,都必须严格遵守纪律,积极执行集体决定,通过实践来检验决策的正确与否。允许成员个人保留不同意见,但不得在会外的工作、言行中另搞一套。
  三、议事决策内容。根据有关规定,拟定提交部务会议讨论决定的社科部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主要有:
  1、贯彻党中央的精神,执行教育部(社政司)、市科教党委(德育处)、学校党政领导部  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2、社科部办学指导思想和定位,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
  3、社科部每学期教学科研、党政行政管理工作计划及其日程、人员安排;
  4、社科部教学、科研管理和课程设置、教材编写等教学改革、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社科部师资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学术骨干、青年后备干部等人才培养、引进规划和实  施,各类各级的考核评选和工作奖惩。
  6、社科部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各方面的改革方案、措施和规章制度。
  7、社科部的校外、国内、国际交流和重要会议的举办方案和筹备工作;
  8、社科部各类、各项经费的筹集和使用、预算和决算。特别对重要活动(会议、考察等集  体活动)经费规范使用的监督控制;
  9、社科部对外合作办班和其他创收项目的开发、实施及收支的监督控制。
  10、社科部办公用房、设施和贵重设备(电脑、网络等)分配、管理、使用和维护;
  11、社科部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12、社科部凝聚力工程的实施和涉及教职工(包括离退休同志)切身利益、影响重大的问  题。
  13、其他需要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四、议事决策程序。
  1、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应由部务会议分管成员在调查研究后,提交供讨论的工作思路、  计划、实施方案及其结果预测说明。
  2、社科部主任(支部书记)应及时将部务会议拟订的有关议事议题(包括思路、计划、方  案、结果预测等)向学校党委主管领导汇报,听取领导指示。
  议事决策前,视具体情况分别听取教代会、学术委员和博士、中共党员和民主党派成员   代表、离退休代表等的意见。
  3、部务会议出席人员为行政班子成员(主任1人、副主任2人)和直属支部委员会委员。会  议由主任主持召开,并确定议题。如需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由主任确定。
  4、部务会议实行集体讨论决策,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做出决定。重要人事问题或重大事  项决策,应在充分讨论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5、部务会议集体决策之后,主任应对所决策事项作总结概述。决策事项应落实分管成员或  有关人员执行。主任(支部书记)负责向教代会、支部大会通报决策内容,并负责督办、  检查决策的执行;分管成员和执行人员应在适当时间向部务会议报告执行结果,接受上级  领导和群众的监督。
  6、部务会议可根据情况变化和各方面的正确意见和建议,对已经作出的有关决策及时进行  补充决策。
  7、社科部教学秘书兼任部务会议秘书工作,负责会务准备、列席会议并作记录,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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