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教师工作是由教学工作量和教育,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量组成,在各级岗位上的教师必须每周承担8节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并根据部领导分配,认真做好所承担的各项工作,认真参加考核.经考核未+完成规定工作量的教师可按有关规定扣减岗位津贴。
一,助教岗位津贴
每年承担一门课程的讲授工作,承担辅导,答疑,并同时听取本教研室老教师的示范课程。
认真参加本教研室的备课研究活动.
参加每学期的“形势与政策”宣讲.
参加年度科研报告会,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论文。
二,讲师岗位职责
每年系统担任一(或两)门课程的讲授工作,有计划地组织课堂讨论。
积极参加社科部教学改革及其他教学管理工作。
3.参加每学期的“形势与政策”宣讲。
参加年度科研报告会并提交一篇论文,每年至少撰写两篇论文,争取每两年公开发表一篇论文。
三,副教授岗位职责
每年系统担任一门或两门以上的课程讲授(包括选修课或研究生课程),认真组织课堂讨论,积极探索两课教学改革的方法。
掌握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或教学管理工作。
参加每学期的“形势与政策”宣讲。
承担学校公益工作.如学生论文指导及各类专题讲座等。
参加年度科研报告会并提交一篇论文,每年公开发表一篇论文,有条件者应积极撰写教材或专著。
四,教授岗位职责
每年系统担任一门或两门以上的课程讲授 (包括选修课或研究生课程),指导和培养年轻教师。
掌握本学科发展动态,积极开拓新研究领域,担任某一学科及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提出具有重大学术意义的学术课题.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工作以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
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及教材建设工作,参加年度科研报告会并提交论文,每两年应有三篇论文(含教学法总结)发表。
参加每学期的“形势与政策”宣讲。
承担学校公益工作.如学生论文指导及各类专题讲座等.
社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