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教育部2001年4号文件,提高本科教学质量,鼓励教师对“两课”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进行改革,确保改革的规范有序,特订以下办法。
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检验改革成败的客观标准。改革必须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对于各种试行改革方案应在总结经验、逐步完善的基础上适当推广。
各种改革形式应遵照下列程序操作:(1)事先列入教学计划、明确时间、内容、计分方法等(2)主管领导批准并向学生公布(3)严格根据计划实施,如有时间、内容改变应及时上报备案(4)事后总结、汇报。
采用课堂讨论、答辩、辩论、演讲比赛、主题发言(今日话题)等鼓励学生参与的教学方法均属课堂教学内容,不停课准备,教师必须到岗。
采用教学录像,内容必须紧扣教学大纲要求,每学期安排至多两次,每次录像时间应与上课时间相当。教师必须到岗维持秩序和了解学生观看效果。录像课课时津贴以实际放映场次数核发。
布置学生撰写小论文、读书笔记等平时作业,应利用课余时间完成,不停课准备。平时作业成绩可以适当比例计入学期总成绩。
期末复习考试阶段不停课,总结答疑应在课堂实施,教师必须到岗。
哲学、思想品德课程试行每学期一次学生知识竞赛,不停课准备,作为期中考试以适当比例计入学期总成绩。监考津贴以实际监考场次数核发。
思想品德课程试行每教学摊一学期一次师生网上实时互动交流,每次交流时间与上课时间相当,具体日程应列入教学计划并向学生公布。上网津贴由部动用创收资金、根据教师实际上网次数核发。
以上办法在提交教师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得以生效,并根据实施情况,每年修订一次。
社科部
200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