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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科部网络管理条例


社科部
校园网络主页建设、管理条例


为落实中央关于“思想政治工作进网络”的精神,加强社科部网页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促进社科部网页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社科部对外宣传交流和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国家、以及上外网络中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1、 社科部网页是我部信息化建设的平台,是进行对外宣传交流和教学科研管理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学校的有关规定,加强集中统一领导。
2、 社科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网络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由部主任和行政副主任担任正副组长,全面负责社科部网页的建设和维护。
3、 社科部网络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聘任图文信息编辑和网页制作员各一人。图文信息编辑根据领导小组要求负责图文信息收集、整理,编辑校对,经组长审定后发布。副组长负责指导网页制作员根据审定内容进行信息更新发布,并负责与学校网络中心联络等环境维护工作。
4、 社科部各学科学术委员应重视本学科的网络信息更新工作,每学期的开学初,须上交本学科的网络信息更新材料。
5、 社科部对涉及网页建设、管理人员的劳务给予报酬,金额从部门创收支出。

社科部
200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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