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关系到高校的学术地位和未来发展,而研究生的政治理论素养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研究生公共政治理论课的课程建设,在教学中探索研究型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社科部作为负责研究生公共理论课程教学任务的部门,特订立以下条例:
教学上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以切实保证教学队伍的稳定性和加强课程建设和改革的力度。其中《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博士生课程)由文星星副教授主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硕士生课程)由胡正豪教授主讲。
主讲教师的具体责任为
1、 制定教学大纲和每学期教学计划,2、 并承担教学任务确保计划得以实施与完成。
3、 设计适合研究生教学特点的教学方案和教学方法,4、 努力使研究生公共政治理论课成为研究型、双向互动的课程。
5、 推动研究生公共政治理论课的建设,6、 加强教学必需的图书资料收集和相对集中管理,7、 不8、 断充实修改教案、积累资料、为编写和出版教材做准备9、
。
10、 推动研究生公共政治理论课的开发,11、 根据形势发展和培养目标12、 的需要,13、 在现有主干课程的基础上争取开设1-2门辅修课程。
14、 为推动课程建设和开发和充分利用教学资源,15、 主讲教师可根据教学内容需要,16、 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17、
聘请其他有专长的教师担任相关部分的教学工作。
为确保研究生教学质量和提高教师教学积极性,对研究生教学工作的专项资金和课时津贴,原则上实行“专款专用”。
18、 研究生专项资金必须用于研究生教学,19、 不20、 得挪作他用。以专项资金采购的图书音像资料在登记之后必须集中保管、归主讲或授课教师使用。
21、 研究生课时津贴原则上必须用于支付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报酬。考虑到博士、硕士研究生教学的备22、 课难易程度初步拟订硕士课程与博士课程的课时津贴比例为2:3,23、
津贴发放应为人数、课时变化留有余地。
社科部
2002年3月1日